近日,富县出台了《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六招齐下”对全县城区大气污染进行综合整治。
为从源头上遏制空气质量下降的趋势,该县出台了《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采取“控、治、改、管、奖、惩”等六大措施整治城区大气污染。“控”就是控制城区新增污染源,控制污染影响,要求城区所有向大气排放污染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上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治”就是采取工程措施,削减污染总量,治理区内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用有烟煤设施,现有的燃用有烟煤设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改造使用清洁能源;“改”就是进一步推行清洁能源政策,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在治理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用非指定煤种,统一使用指定煤种,城区逐步实施集中和联片供热规划;“管”就是加大有污染源的管理力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大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禁止在城区焚烧沥青、塑料、纸屑、苦草等产生烟尘的物质,禁止在城区倾倒液化气瓶剩余的残渣;“奖”和“ 惩”就是对在大气污染治理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治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不同的情节予以处罚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富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出台后,全县各单位纷纷行动,掀起了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热潮,城区锅炉改造和环保煤更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83家锅(茶)炉单位全部与相关厂家签定了锅炉改造或更换合同,60余家单位已完成锅炉改造或更换工作任务;全县设立的4家环保煤销售点已全部禁售有烟煤,购、存无烟煤数量达1000吨,无烟煤正在悄然间“进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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